本是站着进派出所却躺着出来 警方消极查处逼出开棺验尸案 4警员保安当庭大推责任
海南省屯昌县28岁男青年李基益于2002年12月13日因偷窃琼中县县城派出所协警员文福的摩托车被抓获,次日凌晨死亡。死者下葬前,死者家人发现其身上有多处挨打的痕迹。2004年6月23日,有关方面在李基益家人的同意和见证下开棺验尸,鉴定结论为“生前因头部受到钝器外力作用后造成颅脑损伤死亡”。2006年,造成李基益死亡的4名涉案人员李武、文福、郭仁育、王南雄相继被检察院以涉嫌刑讯逼供罪及玩忽职守罪逮捕。昨日上午,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12月13日中午14时许,被害人李基益窜到琼中县党校宿舍,盗走被告人文福(时任琼中县公安局县城派出所协警员)的摩托车。正在午休的文福发现后向该派出所领导报告,并与所里其他民警追赶,将李基益抓获。约下午15时许,李基益由协警员许某和保安李武(时任琼中县公安局县城派出所保安员)带回县城派出所,等待刑警队审讯。而此时王南雄(时任琼中县公安局县城派出所副所长)也赶回县城派出所。
据公诉机关指控称,刑警队员到达前,负责看守的李武和许某对李基益作简单问话,李武还边问边打李基益的耳光。
15时30分许,被告人王南雄、郭仁育(时任琼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文福相继来到会议室。郭育仁办理留置手续后,与王南雄、刑警大队队员陈某进行审讯。在讯问李基益的过程中,因李基益不说实话,李武便半蹲着挥拳击打李基益头部,并脱下皮鞋敲打李基益耳朵两侧;文福、许某也用脚踢打李基益。郭仁育见状后说“不要打人”,但制止不力。李基益被殴打后交代了盗窃摩托车的事实。随后,陈某发现李基益昏迷,王南雄找来县中医院医生对李基益进行检查。李基益在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于次日凌晨死亡。经法医鉴定:李基益生前因头部受到钝器外力作用造成颅脑损伤死亡。
2006年10月8日,被告人李武到琼中县人民检察院投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武、文福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被害人李基益,致人死亡,其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郭仁育、王南雄身为李基益盗窃案的办案人员,负有维护审讯场所及保护受审对象人身安全的职责,在被告人李武、文福殴打李基益时制止不力,造成李基益被殴打身亡,其行为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名被告人均当庭为自己做了辩护。李武辩称,自己没有打李基益耳光,只是用皮鞋打了李基益的肩膀,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无异议。文福辩称,自己殴打李基益,是因李称文福扣了其600元钱。文福称他并不是故意行为,只是存在过错,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提出异议。郭仁育则辩称自己只存在工作失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制止不力”一说有异议。王南雄辩称自己不是办案人员,不存在玩忽职守一说,同样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提出异议。
记者随后从被害人李基益的代理律师符光银处了解到,被害人家属未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该案判决后,被害人家属欲提起上诉,寻求国家赔偿。
法庭没有当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