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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产妇接生致婴儿死亡 无良庸医昨受审

[日期:2007-04-12] 来源:  作者: [字体: ]
    51岁的江西农民刘菊英,在京自己的私人“诊所”里无照行医,替人接生,因用药过量,造成小孩临产时在子宫内因缺氧窒息死亡。上午,刘菊英因涉嫌非法行医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刘菊英原本是江西省南昌市农民。据刘菊英讲,她在老家时是乡村医生,曾替人接生了二十几年。由于生活困难,她来到北京谋生。到北京后,刘菊英在海淀区双清路的暂住地开起了私人“诊所”,干起了无照行医的行当。2006年3月31日12时许,32岁的产妇李女士凭着刘菊英自己印制的名片,找她接生。刘菊英对李女士用药治疗直到次日凌晨5时。凌晨6时许,李女士因产生强烈不适,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李女士入院治疗时,子宫破裂体内大量出血,其腹中的男婴已于临产时在子宫内因缺氧窒息死亡。在对她进行救治过程中,医院曾几次下达病危通知。后经北京市医学会专家组鉴定,李女士的子宫破裂及胎儿死亡与刘菊英违规、超量使用药物有直接因果关系。

  上午在法庭上,刘菊英也承认自己“用了催产药,药量用大了”。公诉人向法庭出具了一份法医学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结论,认定刘菊英应对这一危害结果承担90%的责任。庭后,面对记者,刘女士的爱人表示,他们主要是因为没钱,才没去医院,而是去找刘菊英接生,最后谈好给她120元。据他讲,在他们那儿居住的大多是外地务工人员,由于没钱,一般都是去当地的小诊所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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