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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网友见面姗姗来迟 暴躁少年报复将其刺成重伤

[日期:2007-10-20] 来源:  作者: [字体: ]
   网恋虽美丽,但当童话中的男女走出虚拟世界走进现实生活后,曾经的甜蜜与幸福便“无疾而终”,一幕幕悲剧也随之上演。10月19日,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梁小山有期徒刑三年,判决其父梁某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5000余元。

    1990年出生的梁小山是广西钦州人,自幼母亲就病故,父亲带着他由农村来到防城港城镇打工维持生活。2005年,仅读完初中一年级的梁小山就辍学出来打工,并迷上了打游戏机、泡网吧。

    2007年7月,梁小山在泡网时,在同城交友中对一个叫“小琼”的女会员特别感兴趣,更令其兴奋的是,“小琼”不仅留有手机号码,还留言“可出来见面聊天”。梁小山当即决定找“小琼”做“朋友”,多次电话约见“小琼”,但对方因不认识他而以种种理由推拖。

    7月28日晚上9点多钟,梁小山继续打电话约“小琼”。为看这个约她见面的人是谁,“小琼”答应了对方的要求。然而超过了约定时间半个多钟头,“小琼”才出现,而暴躁易怒的梁小山在等待中联想着“小琼”连日来的“表现”,认为对方有意玩弄他,恼羞成怒,于是最初上网觅友的的热情被要“教训”对方的报复心理所取代。在确定对方就是自己要等的人后,梁小山从暗处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低着头冲向“小琼”,照着其大腿内侧就是一刀。“小琼”被猛刺一刀后尖声大叫,由于伤及股动脉,鲜血直流,随后昏倒在地。两天后,梁小山落网。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小琼”的伤情为重伤。

    法院在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认为,由于单亲家庭环境影响和家长教育方式不当,形成了梁小山孤僻、暴躁、多疑的性格,遇事易冲动、不计后果,最终因小事酿成大祸。考虑到被告人未满十八周岁且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梁小山因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其有期徒刑三年,判决其父梁某赔受害人经济损失5000余元。(文中人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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