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出生的梁小山是广西钦州人,自幼母亲就病故,父亲带着他由农村来到防城港城镇打工维持生活。2005年,仅读完初中一年级的梁小山就辍学出来打工,并迷上了打游戏机、泡网吧。
2007年7月,梁小山在泡网时,在同城交友中对一个叫“小琼”的女会员特别感兴趣,更令其兴奋的是,“小琼”不仅留有手机号码,还留言“可出来见面聊天”。梁小山当即决定找“小琼”做“朋友”,多次电话约见“小琼”,但对方因不认识他而以种种理由推拖。
7月28日晚上9点多钟,梁小山继续打电话约“小琼”。为看这个约她见面的人是谁,“小琼”答应了对方的要求。然而超过了约定时间半个多钟头,“小琼”才出现,而暴躁易怒的梁小山在等待中联想着“小琼”连日来的“表现”,认为对方有意玩弄他,恼羞成怒,于是最初上网觅友的的热情被要“教训”对方的报复心理所取代。在确定对方就是自己要等的人后,梁小山从暗处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低着头冲向“小琼”,照着其大腿内侧就是一刀。“小琼”被猛刺一刀后尖声大叫,由于伤及股动脉,鲜血直流,随后昏倒在地。两天后,梁小山落网。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小琼”的伤情为重伤。
法院在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认为,由于单亲家庭环境影响和家长教育方式不当,形成了梁小山孤僻、暴躁、多疑的性格,遇事易冲动、不计后果,最终因小事酿成大祸。考虑到被告人未满十八周岁且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梁小山因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其有期徒刑三年,判决其父梁某赔受害人经济损失5000余元。(文中人名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