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8岁的高老汉家住江苏泰州银杏之乡——姜堰市张甸镇,那里盛产银杏。高老汉与智障妻子生有一子一女。在向法院递交的起诉状中,高老汉的家属称,今年9月27日,本村村妇王某上门请高老汉去帮邻村亲戚家摘白果。9月29日上午,高老汉随王某一起去摘白果。当天下午3时许,高老汉不慎从银杏树上坠地受伤。经送医院抢救一周多,10月5日高老汉还是不幸身亡,花去医疗费1.6万余元。事故发生后,经镇司法所调解,被告方仅先行支付医疗费、丧葬费2.5万元。
原告方认为,亲人之所以发生意外事故并致死,与被告方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有直接因果关系,被告方存在过错,因此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