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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未受理包头空难赔偿案 能否立案需等待通知

[日期:2007-11-27] 来源:  作者: [字体: ]
    部分空难家属另状告民航总局,要求公布空难调查报告

    昨天(22日)下午,包头空难赔偿案的原告律师郝俊波代表32位空难家属向北京市二中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东方航空公司、飞机制造商之一的庞巴迪公司及生产事故飞机发动机的通用电气公司(GE)三方兑现之前在美国达成的赔偿调解协议,支付约定的赔偿金1175万美元。不过,法院立案庭并没有接受他的任何诉讼材料。记者了解到,部分空难家属还在该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国家民航总局公布空难的事故调查报告。

    据郝俊波律师介绍,昨天下午1点半,他们向北京市二中院的立案庭递交了起诉状,但被拒绝接受任何材料。法官先指出此案在北京没有管辖权,后又称原告没有证据证明飞机是制造商有过错才导致空难。对此,郝律师认为,被告GE和庞巴迪都在北京有代表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北京法院有权管辖。此外, 飞机方面的证据都在被告手中,遇难者家属不可能证明飞机有问题。经过近一个小时的交涉,法院答复说让律师回去等通知。

    在另一起状告民航总局的行政诉讼案中,32位空难家属请求法院根据国家有关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判令民航总局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依法发布“11·21”包头空难事故的事故调查报告。据了解,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监察部曾通报事故原因是飞机起飞过程中,由于机翼污染使机翼失速临界迎角减小。当飞机刚刚离地后,在没有出现警告的情况下飞机失速,飞行员未能从失速状态中改出,直至飞机坠毁。

    此案的代理律师、北京众鑫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赵霄洛表示,之所以提起行政诉讼是为了全面真实地了解空难的事实,查清包头空难的责任,以使罹难者家属在索赔时,突破法律规定的限额赔偿,实现追加赔偿。在责任确定后,空难家属还将向公安部提出举报,要求以重大飞行事故罪追究责任者的责任。目前,此案能否立案也在等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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