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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死病人还埋尸 庸医被判十三年

[日期:2007-11-27] 来源:  作者: [字体: ]
   11月19日上午,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黄金龙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合计21万余元。

   自2002年以来,仅有《医师资格证书》的黄金龙,在没有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开设诊所,非法行医。今年7月15日中午,建材老板王克富因感冒咳嗽到黄的诊所就医。黄金龙用3克头孢曲松纳注射液和5毫克地塞米松磷酸替代头孢拉定配制盐水进行吊水治疗,王克富先后出现心律失常、血压降低等危险反应。黄金龙明知自己没有抢救条件和资质而自行对王进行抢救,分别给王注射了0.5毫克肾上腺注射液及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在确定王已死亡后,黄金龙先将王的电动踏板车推进诊所,再从隔壁借来三轮车,运送尸体至当涂路桥下桥墩东侧四五十米处,将尸体抛弃。又返回诊所把王的电动车推出丢进南淝河里,并将王克富的手机扔在下水道里。

   黄金龙回到诊所开门营业,并对前来寻找的王克富家人谎称王已回家。7月16日上午,黄金龙以其表姐田里需要填土种菜为名,骗其朋友郭某拉一车土填到掩埋尸体的地方。7月17日早晨5时许,郭某在往藏尸地点填土时,被群众发现制止。同日上午8时许,附近群众发现尸体并报警。公安机关于当日在诊所将黄金龙抓获归案。经合肥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王克富系静脉滴注药物引起过敏性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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