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前妻拒绝亲子鉴定 法院推定孩子非亲生

[日期:2008-01-06] 来源:  作者: [字体: ]
    江西余干县一对夫妻协议离婚后,所生男孩由女方抚养,男方每年给付抚养费3000元。但男方一直怀疑自己不是亲爹,要求依法做亲子鉴定,女方不予配合。法院据此推定孩子非亲生,男方可不再承担抚养费。

    法院查明,男子张某与女子赵某,于2004年3月结婚,次年10月生下一男孩。此后,由于张某与赵某长时间两地分居及其他原因,夫妻感情出现裂痕,于2006年协议离婚。离婚后,张某不断听说,前妻赵某早就暗中另有男人,于是在今年7月将抚养费一案诉讼至余干县法院,要求确认“父子”间是否存在血缘关系。

    对男方的诉讼请求,女方虽予以了反驳,但在诉讼期内拒绝到庭,更不配合提供亲子鉴定所需的样本,致使亲子鉴定无法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余干县人民法院日前做出推定判决:张某与前妻婚后所生男孩,不存在父子血缘关系,今后不再承担抚养费。



阅读:
录入:zqikai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父亲生活捉襟见肘 大三女儿要其兑现付抚育费被驳
下一篇:父亲不尽抚养义务 孪生兄弟含泪上法庭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