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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得子却非亲生 丈夫怒向妻索十万元赔偿费

[日期:2008-05-25] 来源:  作者: [字体: ]
   隐瞒丈夫与他人长期通奸,5月19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

    2006年除夕之夜,结婚已5年的韦某夫妇喜获一胖小子,作为丈夫的韦某笑得合不拢嘴。然而,在为妻儿办理出院手术时,稍有一点医学常识的韦某却无意发现其儿子的血型似乎与自己及妻子的血型不相吻合,顿感遭遇当头一棒。于是韦某暂且控制自己的情绪,偷偷带儿子再次到大医院确认血型,并上网查询相关知识。当他确认儿子的血型后,立即回家质问妻子。韦妻知道事情已经败露,只好向丈夫坦承自己长期与他人通奸的事实。从这一天起韦某夫妇间就不再有安宁的日子,两人一直在相互折磨中生活了近两年时间,精力憔悴。

    韦妻见无法取得丈夫的原谅,只好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韦某在接到诉状副本后立即向妻子提出精神损失费10万元。经主审法官调解和好无效,双方自愿调解离婚,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韦某与妻子自愿离婚;儿子随母亲生活,儿子的一切抚养费用均与韦某无关;韦妻支付40000元的精神抚慰金(已当庭兑现)给韦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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