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截肢致人伤残 医院被判赔偿23万 |
6月29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丰城市人民医院赔偿原告刘利辉残疾赔偿金61000元,残疾辅助器具费15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8000元,合计人民币231000元。
经法院查明:2003年8月26日,年仅4岁的原告刘利辉因发生交通事故致左脚受伤,后被人送至被告丰城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被告在未作任何摄片等常规检查的情况下,便(06/30/2007 13:29:12,3) [查看全文] |
汇款不成强迫保安下跪8分钟 恶夫妇被判赔2万元 |
野蛮夫妇银行汇款不成便拿值班保安来撒气,还强迫保安在营业大厅当众下跪8分钟。近日,中山市中级法院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出终审宣判,判决这对恶夫妇赔偿受害保安文仔3.2万元赔偿,其中包括2万元精神损失费。
该案经中山法院两审,一致认为:事主阿华因银行汇款业务未能办理,而将已填写好的汇款单撕碎扔在银行保安员文仔的身上,本身就存在过错,且当文仔与阿华发生争执后,在文仔并没有动手殴打阿华的情况下,阿华却打电话叫人对文仔进行殴打辱骂(06/30/2007 13:28:22,4) [查看全文] |
乘客摔伤 公交公司担赔偿责任 |
一起公交车到站点,车未停稳上下客,造成乘客跌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近日,上海市松江区法院判决该车驾驶员单位,某公交公司赔偿受伤乘客医疗费等损失24万余元。
2005年3月28日上午,吴女士乘坐车牌号为沪AExxxx的某公交公司大客车外出办事,车在到达站点时,车辆驾驶员李某没有将车停住,车辆在继续向前滑行时即打开车门,吴女士随乘客下车中摔倒在车外受伤昏迷。经交警部门对事故(06/30/2007 13:26:46,7) [查看全文] |
在娘家儿子溺亡 告父母监护不力 |
6日27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张贤军与张建红是夫妇关系。2006年1月25日,张建红带6岁的儿子张航宇回娘家暂住。当月28日9时许,张建红的父母外出办事,张建红让儿子在院内场地上玩耍,自己进入屋内洗漱,待其再到室外场地上时,已不见儿子踪影。经多番找寻,发现儿子在屋旁河塘内溺水身亡。
事发后张贤军夫妇(06/30/2007 13:19:11,1) [查看全文] |
学生上房顶晾衣致残 学校擅搭违章建筑赔偿 |
刚入校不久的新生踩着学校石棉瓦房顶去晾衣服,却不幸被摔成八级伤残。6月26日,山东济宁市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学校赔偿学生15000元。
2006年9月,17岁的田某报名到济宁某培训学校学习平面设计。入学后,田某一直很规律的按照学校的节奏学习、生活着。然而,天有不测风云,11月15日,由于当天没课,田某把自己近期的一些脏衣服拿出来去洗,洗净后,来到学校五楼西头的窗户处晒(06/27/2007 18:35:02,2) [查看全文] |
植入患者大腿钢板断裂 医院被判赔偿10万 |
因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李女士在武警某医院做了钢板植入手术。时隔半年,李女士查出植入的钢板在大腿内断裂。为此,她将武警某医院告上法庭。记者今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李女士终审获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2万余元。
李女士因发生车祸导致右股骨干骨折,于2004年1月18日在内蒙古某医院做了“骨折切开复位钢板螺丝钉内固定术”。术后9个月发(06/27/2007 18:26:36,5) [查看全文] |
被打者不合理用药和使用超标药被判自担药费 |
在被人打伤后,朱兴武住进了医院,但由于在治疗时不合理用药和超标用药,赔偿义务人提出了异议。一审法院判决这部分和不合理用药和超标用药的的费用由朱兴武自己承担。朱不服,提出上诉。6月22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师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对朱兴武的上诉请求未予支持。
因被吴兴国、吴玉龙打伤头部,朱兴武住入新疆兵团农十师北屯医院治疗。经该医院诊断,朱兴武系头面部、左髋部软组织挫伤,法(06/23/2007 00:11:37,8) [查看全文] |
玻璃窗掉落砸伤路人 推窗人房客房主连带担责 |
玻璃窗掉下将路人砸成脑震荡后,伤者将推窗人、房屋承租人及所有人告上法庭。6月11日,记者从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获悉,上述三名被告被判连带赔偿伤者1.8万余元。
2006年8月17日,被告俞盈盈开自己家里的玻璃窗时,玻璃窗掉下砸在楼下行人——原告周如花的头部,导致周如花脑震荡和多处软组织裂伤,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1.8万余元。
事后,因俞盈盈系未成年人,周如(06/12/2007 20:12:45,3) [查看全文] |
酒瓶断裂刺伤人 酒厂被判担责任 |
6月11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泗洪县双沟家酒厂赔偿原告黄贵芳医疗费等费用6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3月26日傍晚,黄贵芳在自家楼下杂货店内与店主顾老太闲聊时,村民老杨前来买了一瓶泗洪县双沟家酒厂的“双酒春”白酒。因顾老太和老杨都是老年人,无法打开酒瓶,黄贵芳便帮助老杨开瓶。不料,黄贵芳用力拧瓶盖时,酒瓶颈部突然断裂,尖锐的断口刺入右臂,导致严重受伤,不得不住院治疗多日。
(06/12/2007 20:09:33,6) [查看全文] |
少女"走错道"被撞死 占路及养路公司担责14万 |
19岁女学生慧琳(化名)在路边行走时,被同向的一辆轿车撞倒,不幸身亡。轿车逃逸后,慧琳父母将占路公司和养路公司告上法庭索赔。日前,上海市闵行区法院作出占路公司赔偿12万元,养路公司赔偿2万元的判决。
原告慧琳父母诉称,慧琳系某高中高三学生,2006年5月12日20时许,她放学步行至闵行区绿苑路近753路车站处,因人行道不能通行,走入非机动车道,不料被后面开来的轿车撞伤(06/12/2007 00:29:35,6) [查看全文] |
公交车急刹车乘客摔断腿 公交公司赔偿21万 |
公交汽车紧急刹车,乔大妈避之不及,摔成骨折。6月5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决大众公交赔偿乔大妈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合计21.6万元。 2006年12月28日15时许,60岁的乔大妈乘坐大众公交公司的大客车。在闵行区碧江路站启动时,司机因采取紧急制动,致使乔大妈在车厢内摔伤。经医院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等。经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评定,乔大妈的损伤经临床行右(06/06/2007 22:51:12,18) [查看全文] |
农妇因庄稼被啃恶骂致人死亡被判赔偿万元 |
因自家的庄稼被牛啃吃,农妇高珍追至他人家里长时间吵骂,致使他人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6月4日,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农妇高珍赔偿原告刘多等人经济损失1258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8月8日上午,原告刘多之子万长纪家所养耕牛跑到被告高珍家地里啃吃庄稼,高珍家发现后将牛赶走并追到万家与万发生吵骂,后双方又到原告刘多家再次发生长时间的吵骂,致使万突发疾病经(06/06/2007 22:50:19,10) [查看全文] |
男子垂钓被电死 鱼塘承包人与供电公司各赔13万 |
酒后受邀与4个同事去钓鱼,结果不幸触电身亡,死者家属于是将鱼塘承包人和供电公司告上了法院。近日,南京市中院终审判决供电公司赔偿近13万。
钓鱼前喝了3斤生啤
2006年6月10日下午,张明亮一行四人到溧水洪蓝镇探望生病在家的同事周启,中午吃饭的时候,张明亮喝了3斤生啤。“早知道会出这事,我就不让他们去钓鱼了。”周启自责道,午饭过后,他父亲就请张明亮等人到同村陈有福承包的鱼塘钓鱼,并约定了钓鱼价格。(05/24/2007 00:53:28,5) [查看全文] |
少女打工遇害身亡 雇主被判承担责任 |
5月22日,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鲁宇军赔偿原告徐合顺、田闫香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2月18日,被告鲁宇军雇请原告徐合顺、田闫香的女儿徐丽华到北京市丰台区从事缝纫工作。11月27日晚,上夜班的徐丽华外出上厕所时遇害身亡,犯罪分子施暴后逃脱。2007年3月,徐合顺、田闫香起诉到法院,要求鲁宇军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05/24/2007 00:51:54,4) [查看全文] |
施工未设警示标志 致人伤亡理应赔偿 |
5月22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中铁四局集团公司赔偿死者谢爱宝的亲属8.7万余元的死亡赔偿金等损失。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2月22日下午,67岁的谢爱宝老人从女儿家回家时,在杭州湾跨海大桥北岸连接线立交桥附近迷路,向当地村民刘某询问后,向西北方向行走,当晚未回家。次日,谢爱宝子女多方寻找后,在中铁四局集团公司施工现场附近河浜里发现一具女尸,辨认为谢爱宝,法医鉴定系意外溺水死亡。(05/24/2007 00:47:14,6)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