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  
 *妻子与他人同居生子 丈夫获赔精神抚慰金3万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孙某某与他人非法同居生活,并生育子女。5月14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孙某某赔偿伍某某精神抚慰金人民币30000元。
    1984年3月,原告伍某某(男)与被告孙某某(女)经人介绍相识恋爱。1988年3月15日,伍某某与孙某某自愿在重庆市涪陵区某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2001年8月,孙某某与伍某某发生诉讼离婚纠纷,被法院判决不准离
(今 21:06,0) [查看全文]
 *一纸“亲子鉴定”褪去16年父子血缘关系
  今天,随着审判法官敲响法槌,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原告程龙(化名)状告离婚已15年的前妻余敏(化名)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程龙与儿子小小(化名)之间无亲生血缘关系,由余敏返还程龙抚养费、教育和医疗费用4.44万元;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费3万元。
    程龙与余敏曾为夫妻关系,双方在1993年8月12日离婚。离婚后,小小随余敏共同生活,程龙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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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为子女改随继父姓 法院责令恢复原姓氏
  夫妻间产生感情隔阂无疑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离异则可能影响更大,不料,孙女士离异后,竟将感情纠葛蔓延至孩子身上,5月20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姓名权纠纷案作出判决,孙女士被判将子女姓氏恢复原姓氏。
    王先生与孙女士于1994年登记结婚,同年10月25日生一女王芳(化名)。2006年5月,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王芳随孙女士生活。王芳升入中学时,孙
(今 20:55,0) [查看全文]
 *父亲不尽抚养义务 孪生兄弟含泪上法庭
  夫妻离婚后协议由丈夫抚养一对孪生兄弟,但丈夫却终日外出不归对孩子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孪生兄弟将父亲告上法庭,日前,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变更原告庞巍巍和庞东东由其母亲刘丽丽抚养;被告庞建设每年向二原告支付抚养费6685余元,至二原告满十八周岁,于每年的6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今年13岁的庞巍巍和庞东东系一对孪生兄弟。去年10月,
(今 20:45,0) [查看全文]
 *前妻拒绝亲子鉴定 法院推定孩子非亲生
    江西余干县一对夫妻协议离婚后,所生男孩由女方抚养,男方每年给付抚养费3000元。但男方一直怀疑自己不是亲爹,要求依法做亲子鉴定,女方不予配合。法院据此推定孩子非亲生,男方可不再承担抚养费。
    法院查明,男子张某与女子赵某,于2004年3月结婚,次年10月生下一男孩。此后,由于张某与赵某长时间两地分居及其他原因,夫妻感情出现裂痕,于2006年协议离婚。离婚后,张某不断听说,前妻赵某早就暗中另有男
(01月06日,0) [查看全文]
 *父亲生活捉襟见肘 大三女儿要其兑现付抚育费被驳
  大三女生小邢向法院起诉,要求父亲按照与母亲的离婚协议上的约定,支付学杂费和生活费。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了小邢的诉讼请求。
    小邢是上海某大学旅游学院三年级的学生。今年5月,她的父母离婚,双方约定,离婚后小邢随母亲共同生活,父亲每月补贴生活费600元,教育费、医药费均由父亲承担,直至小邢工作为止。可之后父亲并未按约支付上述费用。于是,小邢于9月18日起诉到法院,认为
(11/27/2007 21:50:13,21) [查看全文]
 *18岁女儿冒出亲父母 养父母疑遭设计替人白养女
    富阳一对农民夫妇,一直想生个儿子。第一胎生了个女儿。1989年3月23日,第二个孩子出生,也是个女儿。
夫妇商量后,决定把女婴送人,再去生儿子。他们找到在杭州一所大学教书的哥嫂,又通过哥嫂的同事金女士,几经辗转,女婴送给了哥嫂的同事王先生夫妇。
王先生夫妇40多岁,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金女士抱着女婴找上门,说是从龙翔桥捡来的。王先生夫妇如获至宝,给女婴取名小晶。
一家三口其
(11/27/2007 21:18:13,15) [查看全文]
 *异国情侣闹分手 依我国法律判非婚生孩子跟母亲
    由于受不了比自己大15岁的同居男友汤姆(化名)的毒打,伤心的比利时女子安吉丽亚(化名)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刚满一岁的儿子随自己共同生活。记者今日获悉,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依据我国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判决这对情侣的孩子随母亲安吉丽亚共同生活。
               
(04/29/2007 13:59:38,7) [查看全文]
 *母亲有权保管三岁儿子财产 爷爷要"参与"败诉
    父亲因工伤不幸去世,儿子小刚获得了公司方的赔偿款18.04万元。然而,公司却坚持不付,理由是小刚的母亲和爷爷未达成一致意见。小刚的爷爷更是认为小刚的母亲要侵吞赔偿款。至此,小刚的母亲杨女士以法定代理人的名义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赔偿款元并直接交付自己负责保管。4月13日,杨女士的诉请获得了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的支持。
    公司借“家庭矛盾”不划赔款
(04/14/2007 23:57:06,14) [查看全文]
 *丈夫受伤未尽责 妻子欲抢回监护权难支持
中国法院网讯   1月17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终审判决维持赵庄村村民委员会关于确定周某某为周某的监护人的指定。
    起诉人傅某诉称,2006年2月1日,其丈夫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张某驾驶的货车相撞致周某受伤,后经法医鉴定,周某的伤情已构成一级伤残。周某于2006年6月将张某和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已按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将赔偿款及
(02/02/2007 00:56:43,25)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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