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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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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抑或就业 用人单位说了不算 | 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实习还是正常就业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
2005年7月1日,小齐从北京工商大学毕业。2006年3月14日,小齐来到某书店应聘,被分配到书店下属的多个部门工作。在此期间,书店按照该单位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管理惯例,每天为小齐发放10元实习补助。6月6日,小齐与书店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及2个月的试用期合同。7月18日,书店以小齐在(02/02/2007 00:43:42,46) [查看全文] | 工资被当风险金扣掉 员工告倒东家 | 中国法院网讯 公司以扣发一定比例的提成额来充当风险金的作法是否违反劳动法中对工资支付的规定?1月24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员工王玉琴依法拿回了属于自己的提成14983.77元。
王玉琴自2003年起在苏州塑料销售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05年2月24日,王玉琴与公司签订2005年度销售考核办法,该办法第1条写明:业务员必须完成年度计(02/02/2007 00:39:08,23) [查看全文] | 公司同工不同酬 员工维权获支持 | 中国法院网讯 干同样的活,却比别人工资少600多元。1月23日,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工资纠纷案,该县盐业公司职工张嘉强要求同工同酬的诉请获得支持。
张嘉强于2003年5月调入广德县盐业公司。2006年,张嘉强发现,自己和其他同类职工的浮动工资累计相差每月642元。在向公司要求增加浮动工资遭拒后,张嘉强(02/02/2007 00:37:37,29) [查看全文] | 公司少给员工缴社保 法院判令应按约定工资缴纳 | 中国法院网讯 公司少给员工缴纳社保金,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以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补缴少缴的社保金,并获得了劳动仲裁的支持,而公司不服劳动仲裁决定,诉请法院要求按照试用期工资的标准补缴社保金。日前,上海市闵行法院依法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
某公司同王先生签订了劳动合同一份,约定合同期间为七个月,前三个月为试用期;并约定每月基本(02/02/2007 00:36:46,31) [查看全文] | 企业未尽工伤申报义务应担责 | 中国法院网讯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未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07年1月19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泰州市某水泥公司应负担原告刘某相关工伤待遇费用,向刘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共计人民币79978.61元。
刘某系被告泰州市某水泥公司的职工,被告依法为刘某办理和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2004年12月12日,刘某在下(02/02/2007 00:32:30,46)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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